黄山市
政策通知公告

关于拟认定丁*明等14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(2025年第17批)

2025/06/16 7.3k 阅读 449 点赞
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
1 用人单位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国际大酒店分公司 丁*明 男 1984.04.06 第十四条第(一)项 工伤
2 用人单位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国际大酒店分公司 汪*琳 女 1979.06.30 第十四条第(一)项 工伤
3 职工 安徽黄山联强纺织有限公司 叶*娟 女 1982.10.15 第十四条第(六)项 工伤
4 用人单位 黄山富田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龚* 男 1989.07.26 第十四条第(五)项 工伤
5 用人单位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张*鹏 男 1992.10.04 第十四条第(六)项 工伤
6 用人单位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吴*华 女 1977.06.24 第十四条第(一)项 工伤
7 用人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分行 郑*青 男 1987.03.12 第十四条第(五)项 工伤
8 用人单位 黄山瀚诺劳务有限公司 江*东 男 1970.08.14 第十四条第(一)项 工伤
9 用人单位 黄山松柏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 吴*新 男 1969.02.22 第十四条第(一)项 工伤
10 用人单位 黄山市徽州中亚建筑安装古典园林有限公司 朱*宾 男 1981.02.19 第十四条第(一)项 工伤
11 用人单位 合肥首安公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郭*柱 男 1971.12.02 第十四条第(一)项 工伤
12 单位申请 庞贝捷华佳科技(黄山)有限公司 琚*佳 男 1980.12.11 第十四条第(四)项 工伤
13 单位申请 黄山徽建工程有限公司 汪*平 男 1977.11.09 第十四条第(一)项 工伤
14 单位申请 黄山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*收 男 1970.09.14 第十四条第(一)项 工伤

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自公示之日起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,可以书面、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,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,并署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,否则不予受理。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。举报电话:0559- 2355317。

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5年6月17日

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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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 (2)

我
苏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