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25〕18号)以及我省文件规定,我厅前期对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“免申即享”初筛达标用人单位名单已进行公示。经企业申报、社会反馈、地方审核等程序,现将需增补的用人单位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(12月4日至12月10 日)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。
附件:
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二批“免申即享”达标用人单位名单.xlsx
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5年1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