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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申请人 |
用人单位 |
受伤害人姓名 |
性别 |
出生年月 |
不予认定依据 |
拟认定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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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胡玉星 |
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|
胡玉星 |
女 |
1982.09.20 |
其他 |
非工伤 |
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自公示之日起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论存在异议的,可以书面、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,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,并署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,否则不予受理。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。举报电话:0559- 2355317。
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年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