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山市
政策通知公告

关于拟认定洪晓龙等2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(2024年第32批)

2024/12/19 3.3k 阅读 201 点赞

序号

申请人

用人单位

受伤害人姓名

性别

出生年月

认定依据

拟认定意见

1

用人单位

黄山市公安局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

洪晓龙

男

1997.02.10

第十四条第(六)项

工伤

2

用人单位

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

吴凯伶

女

1998.09.13

第十四条第(六)项

工伤

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自公示之日起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,可以书面、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,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,并署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,否则不予受理。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。举报电话:0559- 2355317。

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年12月20日  

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

标签:通知公告

评论 (2)

我
苏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