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来,黄山市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部署,聚焦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三大保卫战,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取得积极进展,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。
一是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。一季度,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“双改善”,PM2.5平均浓度为27.3微克/立方米,同比改善15.9%,改善幅度居全省第1位;优良天数比率为97.8%,同比提升3.4个百分点。7个区县PM2.5浓度均同比下降,黟县、祁门县、休宁县改善幅度靠前;7个区县优良天数比率均同比提高,屯溪区、休宁县、黄山区、歙县提升幅度明显。修订印发《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》,圆满完成春节、元宵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。启动“十五五”期间PM2.5目标可达性分析,完成3个产品碳足迹分析报告编制。
二是水环境保护持续推进。一季度,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,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%。深化跨省联防联控,签订2026年杭黄生态环保合作要点。谋划《黄山市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实施方案(横江、练江流域)》,涵盖10个子项目。依托“1+7”治理攻坚机制,组织实施新安江流域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。加强新安江及重要支流水环境排查,常态化开展入河排口监督管理和“四不两直”暗访检查。
三是土壤环境安全总体稳定。一季度,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%。对15个用途变更为“一住两公”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评审,完成第一季度14块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。发布2026年度土壤、地下水、危险废物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,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“回头看”。指导800余家涉危废单位和200余家涉一般固废单位完成年度在线申报,推进危废重点单位规范使用物联网设备。
下一步,黄山市将持续紧盯污染防治攻坚,压实责任、精准施策,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