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山市
政策通知公告

关于拟认定吴旭寒等11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(2025年第15批)

2025/05/15 6.2k 阅读 268 点赞
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
1 用人单位 黄山旅游玉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吴旭寒 女 1980.02.26 第十四条第(六)项 工伤
2 用人单位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江金保 男 1976.07.25 第十四条第(六)项 工伤
3 职工 黄山美森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杨松根 男 1964.12.01 第十四条第(一)项 工伤
4 用人单位 黄山市晓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张顺成 男 1979.03.03 第十四条第(一)项 工伤
5 用人单位 黄山市新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新粮 男 1973.07.05 第十四条第(一)项 工伤
6 用人单位 黄山炎培职业学校 洪妍妍 女 1997.06.23 第十四条第(一)项 工伤
7 用人单位 黄山市人民医院 胡晓宇 男 1987.10.17 第十四条第(一)项 工伤
8 用人单位 安徽省屯溪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潘中尧 男 1994.12.16 第十四条第(一)项 工伤
9 用人单位 黄山市新安山庄有限公司 吴桂玲 女 1985.08.06 第十四条第(六)项 工伤
10 职工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周艳娜 女 1975.02.11 第十四条第(六)项 工伤
11 职工 安徽昌盛翔合建设有限公司 刘华 男 1965.04.14 第十四条第(一)项 工伤

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自公示之日起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,可以书面、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,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,并署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,否则不予受理。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。举报电话:0559- 2355317。

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5年5月16日

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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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 (2)

我
苏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