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山市
政策通知公告

关于拟认定陈进根等13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(2024年第29批)

2024/11/14 1.5w 阅读 432 点赞

序号

申请人

用人单位

受伤害人姓名

性别

出生年月

认定依据

拟认定意见

1

用人单位

黄山韵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
陈进根

男

1967.11.04

第十四条第(一)项

工伤

2

用人单位

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

汪勋

男

1995.07.15

第十四条第(一)项

工伤

3

用人单位

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

陈磊

男

1989.02.06

第十四条第(一)项

工伤

4

用人单位

黄山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

王春生

男

1997.02.04

第十四条第(一)项

工伤

5

职工

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
李博

男

1988.02.05

第十四条第(五)项

工伤

6

用人单位

黄山祺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

程红梅

女

1965.12.18

第十四条第(一)项

工伤

7

职工

黄山市百佳汇物流有限公司

袁博

男

2001.10.02

第十四条第(一)项

工伤

8

用人单位

黄山市立科精工工业有限公司

廖艳

女

1988.11.17

第十四条第(一)项

工伤

9

用人单位

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

潘泽龙

男

2000.04.26

第十四条第(一)项

工伤

10

用人单位

黄山美森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项准

男

1996.09.28

第十四条第(一)项

工伤

11

用人单位

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

徐荣

女

1980.05.27

第十四条第(一)项

工伤

12

用人单位

合肥市瑶海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
程有顺

男

1968.09.10

第十四条第(一)项

工伤

13

用人单位

安徽智宬轩门窗系统科技有限公司

何娥足

女

1982.01.01

第十四条第(六)项

工伤

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自公示之日起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,可以书面、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,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,并署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,否则不予受理。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。举报电话:0559- 2355317。

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4年11月15日

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

标签:通知公告

评论 (2)

我
苏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