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,缓解企业经济压力,减少降低企业经营成本,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持续深化“一改两为”,积极落实省市区助力企业稳就业促发展政策措施,确保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应减尽减,应降尽降。
减负降费稳市场。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(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)缴费比例从19%降至16%至今。二是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,促进就业稳定,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%的政策,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均按0.5%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,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。截至5月底,屯溪区为2941家企业失业保险减负264万元,惠及员工2.57万人。实施减负降费,减轻了企业社保缴费负担,受益面广,普惠性强,有利于扩大参保覆盖面稳市场主体。
缓缴社保添信心。一是将原来餐饮、零售、旅游、民航、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缓缴社保政策,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、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。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,允许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,让困难企业喘喘气,攒攒力,稳住企业基本盘,保就业促就业。累计办理缓缴78家1607人社会保险费560.60万元:其中养老保险528.78万元,失业保险19.15万元,工伤保险12.67万元。切实有效缓解企业资金问题,增强企业发展信心。
弹性缴费增活力。一是根据参保单位和职工的服务需求,明确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前,我省首次公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为4100元/月。参保单位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,选择执行公布的缴费基数暂行标准,便于从年初合理安排人工成本预算并及时调整缴费计划,减轻正式标准公布后的补缴资金压力。二是为最大限度支持企业发展,兼顾各类企业不同诉求,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公布后,参保单位及职工可以按照4100元作为2023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的暂行标准,也可继续执行2022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832元。待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后,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公布正式标准,缴费基数差额部分实行“多退少补”,期间不加收滞纳金。